魏茜委员:
您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关于建设法治教育微基地的建议》收悉,我局已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已采纳,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整合资源建设
已在新改建江安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预留专门空间并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资源打造全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微基地。该项目选址江安镇滨江路1B#楼二楼区域约1200平方米,目前已挂网招标施工单位,8月底即可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竣工投用。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和普及教育未成年人及家长应知应会知识、风险防范和警示教育等,通过潜移默化影响,切实提升我县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家庭监护责任和社会保护工作环境。
二、丰富宣传形式
督促镇、村(社区)统筹现有宣传阵地,通过制作未保宣传专栏、开展场镇宣传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落实法治副校(园)长“开学第一课”,开展法治宣讲、普法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微基地(未保救助中心点)建设,同时强化部门配合,在公交、地标建筑、社区家长学校等场景全面铺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齐心合力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