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南委员:
您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关于提升长江大桥“颜值”的建议》收悉,我局已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长江大桥纳入滨江风光带的景观组成部分,结合城市景观工程,围绕长江大桥实施整体提档升级美化亮化方案的建议未采纳。长江大桥于2007年建成通车,2025年7月1日收费期满,目前长江大桥的运营管理和资产主体属于江安长江大桥公司,根据协议内容,收费期满后,江安长江大桥公司将把资产和运营管理移交我县。届时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建议,长江大桥作为城市滨江景观风光带的组成部分,对长江大桥实施美化亮化,提档升级。
二、关于对长江大桥人行道路面进行凿平,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已采纳。长江大桥两侧人行道铺装已被列入2024年人大票决民生工程,目前我局正在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点亮”长江桥,通过改善路灯、添加彩灯等,让长江桥与滨江路夜景和北桥头引桥亮化工程,交相呼应的建议已采纳。长江大桥在2022年实施防撞护栏时已对接联系了县住建局,大桥上两侧路灯在2022年时已经更换,同时大桥上也安装了彩灯,为节约用电,平时没有打开。
四、关于美化长江桥,结合江安经开区、江安人文历史等植入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元素,与江安县城的景观工程同步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江安城市形象的建议未采纳。长江大桥于2007年建成通车,2025年7月1日收费期满,目前长江大桥的运营管理和资产主体属于长江大桥公司,待收费期满后,根据协议内容,届时长江大桥将移交给我县。待长江大桥移交我县后,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建议美化长江桥,结合江安经开区、江安人文历史等植入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元素,与江安县城的景观工程同步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江安城市形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