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委员:
您提出的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关于加强快递终端“菜鸟驿站”消防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局已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管部门定期对快递驿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的建议已采纳。针对近年来各小区和县城快递驿站发展较大的情况,同时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快递驿站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该驿站的情况函告市邮管局,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并作为企业准入和退出的条件之一。
二、关于主管部门加强对快递驿站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的建议已采纳。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我局每年组织快递从业群体或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聘请消防专业人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现场指导,提升从业群体消防安全意识。
三、关于在快递驿站醒目位置张贴消防警示标识,并在合适位置放置灭火器的建议已采纳。制定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把消防通道、消防标识、消防设施(器材)等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不符合行业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环节不出纰漏。
四、关于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快递驿站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疏散演练的建议已采纳。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将快递寄递从业群体纳入演练参与范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掌握一些逃生基本技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