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2〕—123)精神,扎实推进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10分)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一名具体经办人员加入政务公开工作群(QQ群号:493899852),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无缝衔接。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要主动学习政务公开业务和政策,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90分)
(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30分)。
1.日常更新栏目(15分)。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江安县2022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江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附件1、附件2)的要求,依托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http://10.12.185.66/)和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http://10.12.65.52),及时录入并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服务抓发展、惠民生和保安全工作大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维护集约化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职能、概况信息、要闻信息、动态信息、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执法监督、重大项目建设、通知公告、便民通知等相关信息,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
2.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5分)。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是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提高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将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情况逐一核查,对出现年度报告延期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相互抄袭、引发负面舆论等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政务新媒体工作(30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10分)。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序列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政务新媒体工作分管负责人、管理机构和经办人,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安全防护、推广传播、网民互动等日常运维工作。
2.规范发布程序,确保工作成效(10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规范性表述错误、泄露工作秘密等严重问题发生。除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程实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外,还应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转载上级推送的重要信息。建立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回复网民关切。
3.健全监管机制,优化平台质量(10分)。强化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办公室每月随机抽查不低于10次,抽查情况将定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政务新媒体实行备案进出机制,对于无运营能力、7天不更新信息、累积超过三次不转载重要信息的政务新媒体,责令其注销相应平台账号,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
(三)文件解读工作(10分)。
县政府各部门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或本部门名义印发的面向社会公开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场景演示等多元化讲解方式,丰富解读形式,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四)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工作(20分)。
为进一步打造全县规范统一、集中展示的政务公开阵地,有效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全县14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文广旅游局(图书馆、夕佳山景区)、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市民中心)、县档案馆需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工作,开展好“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政策咨询等服务。各单位要按照体验区统一建设标准(附件3)开展建设,建成后需将专区建设情况以“图片+单位+地址”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人:梁永,联系电话:0831-2621443,电子邮箱:2063034155@qq.com。
三、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完成质量
加强督促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对工作推进扎实有效,获得领导认可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错情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江安县2022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目标任务及完成
情况
2.江安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目标任
务及完成情况
3.江安县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标准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