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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江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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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0738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
文 号: | 〔2024〕—1 | 发布机构: |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公开属性: | 法定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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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江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准备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精心做好领学准备,确保学法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运用案例、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在讲清法律法规主要精神的同时,分析我县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措施,做到法规讲解精准精炼,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建议措施切实可行。
二、领学要求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领学人。领学人要对相关法律、政策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和政策要义,高质量拟制学法提纲,不得照本宣科;要严格控制领学时间,通过集中学法,提升学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特别是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执行。
三、学法时序
各承办单位按照学法计划时间安排,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书面辅导材料及相关文稿材料(电子文档一份、纸质盖章文件一份)报县司法局审核(联系人:石寒驰,电话:0831—2852576)。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如遇国家、省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县政府认为其他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将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2024年江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
时间 |
领学内容 |
承办单位 |
1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县司法局 |
2 |
《宜宾市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 办法(试行)》 |
县审计局 | |
3 |
2月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县住建城管局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县法院 | |
5 |
3月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县残联 | |
7 |
4月 |
《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县发展改革局 | |
9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县公安局 |
10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江安生态环境局 | |
11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
县教育体育局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
县国动办 | |
13 |
7月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县应急管理局 |
14 |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
15 |
8月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县退役军人局 |
16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
17 |
9月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
县交通运输局 |
18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
县财政局 | |
19 |
10月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
县委网信办 |
20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县住建城管局 | |
21 |
11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
县经合外事局 |
22 |
《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江安生态环境局 | |
23 |
12月 |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
县信访局 |
24 |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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