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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丁晓刚、刘辰昊两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008702672/2024-03097 成文日期: 2024-04-23
文  号: 江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江安县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决定 公开属性: 法定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图片版: 下载 文字版: 下载

各镇人民政府,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2023年10月28日16时,在江安县滨江路发生惊险一幕,一位少年在长江边玩耍时落水,江安镇居民丁晓刚和刘辰昊临危不乱,合力将少年成功救起。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和社会正气,营造崇尚见义勇为、参与见义勇为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丁晓刚、刘辰昊两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和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精神,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江安建设作出贡献。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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