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文明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原则,以《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齐抓共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构筑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江安强支”提供精神动力,促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举全县之力,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入围参评”的工作要求,2021年强基固本,补齐短板;2022年提质增效,巩固提升;2023年攻坚冲刺,全面达标,制定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在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创新发展。弘扬创新文化,培育创新精神,营造创新氛围,注重以新发展理念指导文明创建,注重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手段推进文明创建。
(三)坚持统筹城乡。合力推进全域创建,形成以县为龙头、镇为骨干、城乡并举、以城带乡、城乡联动、镇村(社区)互动的城乡文明建设一体化推进格局。
(四)坚持法德相济。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文明创建,用法治规范人们的行为,用道德教育手段提升市民素养,创造法治德治相得益彰新优势。
(五)坚持重在建设。把紧盯创建目标与创建过程紧密结合,注重常态长效,常态抓、长期抓,办实事、求实效。
四、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当前最紧迫、最现实、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重点开展十大工程。
(一)实施“理想信念熔铸工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系列主题宣讲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活动,弘扬“几生修得住江安”城市名片精神。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践活动、“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学习等。在县级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专栏,在城乡公共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在县级媒体、互联网等持续刊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二)实施“基础文明建设工程”,建设崇德向善文明城市。构建覆盖全县各行各业的“道德江安”体系,挖掘培育宣传各级道德模范、“江安好人”“五好典型”等,开展先进典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县中心—镇所—村(社区)站点建设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建设,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大于13%,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0%。加强依法治县推进基础文明建设力度,普及交通法规,坚决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建立完善驾驶学员、交通违法人员开展文明劝导科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持续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三)实施“政务环境提升工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县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民生事项相关部门中开展服务“四公开”活动,即服务人员和服务电话公开、服务承诺和服务用语公开、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公开、服务制度和服务要求公开。提升“12345”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便民“四简化”活动,即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环节、缩短工作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工作“四严禁”活动,即严禁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严禁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禁工作期间精神萎靡庸懒散,严禁吃拿卡要谋私利。行风“四评议”活动,即干部职工对照岗位要求开展自评、互评,服务对象直接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开展行风和效能评议,定期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标兵创建,选树窗口服务单位先进典范。
(四)实施“法治环境优化工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大于80%。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行楼长制,广泛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机制。
(五)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加强诚信江安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法院、税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六)实施“人文环境升级工程”,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选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大力宣传典型人物。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国立剧专史料陈列馆、公共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书香江安・悦读橙乡”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县城区每条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各镇拥有1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县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项目超过5项),各镇不少于3次单项体育活动。
(七)实施“生活环境提质工程”,建设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人均GDP 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年度控制目标,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完成省拟定目标。开展城市广告整治行动,集中治理现有户外广告,依法彻底清除城市建筑上的各类广告,特别是各街面、各生活小区非法小广告。加大城市道路机扫力度,控制城市扬尘。加大环境卫生执法力度,着力抓好市容市貌、“五小行业”、集贸市场、公共卫生和城区洗车场专项治理。开展厕所革命,消灭旱厕,对县城区现有公厕按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县统一处理”,辖区内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优化社区卫生环境,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大于0.83人,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为100%。
(八)实施“社会环境平安工程”,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大力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县、平安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群众的安全感达85%以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社会管理利益诉求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机制。
(九)实施“生态环境美化工程”,提高市民对环保的满意度。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立足江安长江首县建设,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大力推进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善和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建设宜居江安。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让市民共享山青、水秀、天蓝的“绿色福利”,确保建成区绿地率大于36%,人均公园绿地大于10平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标准。
(十)实施“金色阳光培育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小学生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把文明校园打造成精神文明创建的响亮品牌。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创设绿色上网环境,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创设健康成长环境。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
五、实施步骤
(一)强基固本,补齐短板(2021年)。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工作,下达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制度“四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创建氛围;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学习,熟练掌握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对照测评体系硬件标准,制订达标实施计划,逐年组织实施;逐条对标创建,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上传及迎接本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二)提质增效,巩固提升(2022年)。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体系》,围绕建设“十大工程”,使创建标准得到有效落实;紧扣创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使市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突出项目带动作用,使城市设施更加完善;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使城市环境更加靓丽整洁;对照标准检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全面推进创文工作,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做好资料建档及迎接本年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三)攻坚冲刺,全面达标(2023年)。结合年度测评,对照测评体系,实施模拟验收,不断自查自纠,补差补漏,巩固达标成果,完善档案资料,提交申请报告,迎接中央文明办综合考核测评,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江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工作组及办公室和若干专项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构建县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党政群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研究2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文明委、县创文指挥部每季度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创文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级部门、镇抽调精干力量,在创建周期内专职从事创文工作,并联合制订管理办法。各镇、县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从事创文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会宣传动员机制。实施政府主导推动、媒体舆论引导、社会氛围营造的宣传发动机制,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号召全县人民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各镇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会、协调会等形式,层层发动,广造舆论,广泛普及创文知识、传播文明新风,使市民创文参与率大于90%,满意率大于80%。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系列专题活动,通过印制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方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全民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
(三)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稳定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尽快提出项目申请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采取市场运作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的财力物力支持。
(四)建立健全督导考核监督机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施全程负面清单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机制、领导包保机制等,搞好协调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完成。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测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确保创建目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