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江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拥军优抚安置股,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机构职能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
拟订全县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王炜
单位地址:江安县江安镇民生路60号
邮政编码;644200
办公电话(传真):0831-393322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