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无障碍
首      页 政务要闻 部门乡镇文件 政务服务 领导信箱 图阅江安

关于政协江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2-29 来源:江安县住建城管局

尊敬的何华一委员:

您在政协江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整顿江安县城区安装室外电梯承办单位规范化的建议》第97号提案,县政府安排我局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经查,该小区加装电梯已完工投用。通过走访小区物业和住户,了解该电梯断断续续施工属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我局多次约谈该企业并加强多方协调和会商,现该企业加装电梯项目已逐步恢复施工。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和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五年计划(2022-2026年)的指导意见》(宜住建函〔2022〕509号)文件要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应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增设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对电梯增设质量安全负总责,施工、安装等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作为电梯增设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人,应将工程施工、安装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有能力、有责任心的监理机构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在电梯加装项目过程中,我局坚持“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依法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电梯加装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时,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其质量安全进行现场查勘,并查验项目土建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报告,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中央人民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宜宾市人民政府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统一用户登录
江安县人民政府
  • 首页
  • 信息发布
  • 政务服务
  • 公众参与
  • 走进江安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

  • 新闻中心
  • 信息发布
  • 政务服务
  • 公众参与
  • 走进江安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互联网+督查

安全生产举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住房保障
关于政协江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江安县住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字体: 小 中 大 】

尊敬的何华一委员:

您在政协江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整顿江安县城区安装室外电梯承办单位规范化的建议》第97号提案,县政府安排我局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经查,该小区加装电梯已完工投用。通过走访小区物业和住户,了解该电梯断断续续施工属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导致,我局多次约谈该企业并加强多方协调和会商,现该企业加装电梯项目已逐步恢复施工。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和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五年计划(2022-2026年)的指导意见》(宜住建函〔2022〕509号)文件要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应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为实施主体,负责电梯增设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对电梯增设质量安全负总责,施工、安装等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作为电梯增设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人,应将工程施工、安装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有能力、有责任心的监理机构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在电梯加装项目过程中,我局坚持“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依法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电梯加装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时,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其质量安全进行现场查勘,并查验项目土建验收资料及质量检验报告,切实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打印 关闭

地市州政府网站

  • 成都市
  • 宜宾市
  • 攀枝花市
  • 自贡市
  • 泸州市
  • 德阳市
  • 绵阳市
  • 广元市
  • 遂宁市
  • 内江市
  • 乐山市
  • 南充市
  • 广安市
  • 达州市
  • 巴中市
  • 雅安市
  • 眉山市
  • 资阳市
  • 阿坝州
  • 甘孜州
  • 凉山州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林业和竹业局
  • 市公安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市审计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利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卫健委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财政局
  • 市国资委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科技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商务局
  • 市民政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统计局

区县政府网站

  • 三江新区
  • 屏山县
  • 兴文县
  • 珙县
  • 筠连县
  • 高县
  • 长宁县
  • 南溪区
  • 叙州区
  • 翠屏区

其他网站

  • 江安融媒

江安县人民政府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2622735

蜀ICP备06003811号-1 网站标识码:5115230003川公网安备 511523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