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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咨询农村占用自家耕地修公路事宜
来信内容
请相关部门解答下农民占用自家耕地修公路事宜: 我家想休长约300米的公路,与生产队其他村民先前合修的路连接起来(先前他们集资修路时我家没修),路由多经过自家农田,一小段经过他人耕地,请问需要取得哪些手续?流程大致怎样?政府有无补贴?
来信人 罗前彬
来信日期 2018-12-27
处理者: 交通运输局
处理时间: 2019-01-08
处理结果
罗先生: 您好,您通过“县长信箱”咨询的农村占用自家耕地修公路事宜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自建水泥路申报程序:由村组提出申请—乡镇进行统筹规划、审核、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复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我县农村自建水泥路申报条件:自建路主要解决村与村互通、村到组、村上重要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人口较为密集的居住点的出行问题;自建路须形成联网路,不得上报断头路(入户路不列入计划范围);所有项目须完成路基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片碎石有效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 三、我县自建水泥路奖补标准(参照2018年):普通自建路30万元/公里,精准自建路35万元/公里;自建路上的安保设施(护栏)补助200元/米,标志标牌补助1000元/块(按实计算);山岭重丘区自建路在奖补标准上增加2万元/公里(重丘区参照江府办〔2012〕78号文件)。另外,我县已于2015年起取消对泥结石路的奖补。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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