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长江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下长镇年丰村三组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紧急转移道路路面进行硬化的建议》第99号建议,县政府安排我局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从瓦窑湾受灾点到村道的整条泥结石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建成宽4.5米,长1.2公里的水泥道路”的建议
经我局会同下长镇现场核查,已将下长镇年丰村三组周文俊门口至三根黄桷树公路纳入了我局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长1.1公里、宽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目前城交投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二、关于“在道路两旁安装6盏太阳能路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的建议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规范、规章制度,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护栏、视线诱导设施(含轮廓标、隧道轮廓带、示警桩、示警墩、道口标柱)、隔离栅、防落网、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含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路灯不属于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路灯安装由各镇根据自身规划、道路夜间实际通行情况、资金情况等自行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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