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艳代表:
您在江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建议》,县政府安排我局办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宜泸医保协同工作进展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宜泸组团建设川南省域副中心的部署要求,2024年宜宾、泸州两市医保局已签订《宜泸医疗保障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2024-2025)》,目前两地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参保群众在两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均可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往返跑腿报销,已初步解决两地群众异地就医的便利性问题。
二、关于医保待遇差异的情况说明
您提到的两地参保待遇差距问题,是现行医保统筹层级的制度性安排。目前我省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各市可在省级统一框架下,结合本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疗服务成本、群众就医需求等因素,自行制定本市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待遇标准。宜泸两市基金运行情况、医疗资源结构存在差异,因此待遇标准略有不同,是符合现行医保制度规定的。同时基本医保也正处于从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的关键阶段,按照省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各市(州)涉及参保待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核心政策的调整,必须提前向省医保局履行备案审批程序,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这一制度设计既是为了守牢全省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也为后续逐步统一全省医保待遇标准、缩小区域间保障差异搭建了制度框架,为我们推进宜泸医保政策协同趋同提供了根本遵循。
针对部分群众因政策不了解出现的参保、报销误解,我局已针对性开展多轮政策宣传:通过镇村医保定点机构、村社网格员入户宣讲,针对接壤区域发布专属政策解读,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大厅等设置医保政策宣传专栏,帮助群众结合自身常住地、就医习惯合理选择参保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推动宜泸医保政策逐步趋同是两市医保一体化建设的核心方向之一,接下来,我县医保局将持续跟进宜泸医保协同工作的推进进度,主动收集毗邻区域群众的就医诉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一线实际情况,配合市医保局完成政策调整的调研论证、方案拟定等前期工作,在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依托全省医保省级统筹的推进契机,逐步实现两地医保政策的更高水平协同,真正让两地群众不用再为“待遇差”纠结,就近就能享受到均等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不断提升毗邻区域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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