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江安县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范围内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线索
1.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问题。
2.肉制品生产加工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3.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标签不实等问题。
4.其他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线索
1.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或超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黑窝点”“黑作坊”问题。
2.生产加工过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3.食品生产销售存在标签不实、知假造假、虚假宣传、冒用厂名、商标等问题。
4.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等问题。
5.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将已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或回收食品用于生产加工并销售的问题。
6.其他涉嫌制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我局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如实反映。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江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江市监〔2024〕66号)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来电举报:12315、12345
来访举报:江安县竹海大道747号(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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