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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6-00082 成文日期: 2026-01-04
文  号: 江府函〔2025〕161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公开属性: 法定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图片版: 下载 文字版: 下载

江府函〔2025〕161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

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江安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继续推进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2023〕—78)、《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2024〕—629)等相关要求,我县严格遵循相关规范标准,现已完成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形成了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的基准地价成果。该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并获正式批复,现予以公布。

 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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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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