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江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2024〕—629)要求,结合园地、林地、草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循“在确定级别基础上确定基准地价”的技术路线,针对2023年度新增和变化的园地、林地、草地图斑,补充、调整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制定并更新江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二、目的意义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是自然资源公示价格体系组成部分,自然资源定级和价格评估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
开展自然资源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园、林、草地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务管理等,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对象
江安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对象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为底图底数。其中,园地图斑共12849个,面积2625.52公顷,涉及二级地类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图斑共78722个,面积35564.80公顷,涉及二级地类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草地图斑共4765个,面积379.61公顷,涉及二级地类其他草地(其他草地统一定级,不区分城镇开发边界内外)。
四、主要成果
(一)土地定级
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2024〕-629)有关要求的规定,及《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106-2025)、《草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108-2025),及四川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关键技术指引,收集土地定级相关资料,选择土地定级因素因子并确定其权重,划分定级单元,根据测算的单元作用分值,划分江安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采用因素法分别对园地、林地、草地进行定级,园地按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分别定级,果园和其他园地3个级别,茶园2个级别;林地3个级别;草地2个级别。
(二)基准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编制以土地流转价格为基础,辅助投入产出的收益情况进行最终制定;同时形成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便于指导具体宗地的价格评估。一是地价内涵,园地、草地为土地价值,林地为土地价值及其地上林木价值,土地权利类型均为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土地使用年限按园地30年、林地70年、草地30年设定。
五、成果应用
基准地价成果将为园地、林地、草地管理和市场的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合理地应用基准地价成果,能促进园地、林地、草地合理流转,可以做到按质定价、公平合理。
六、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