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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监察局

时间:2021-09-07 来源:江安县监察局

2016年江安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履责监督,牢牢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分解落实明责任。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匡定目标。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为7个大项,48个小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出台《江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有效构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上下统一规范、层层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强化督查压责任。制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导向,实行差异化考核,有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行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以及“县纪委常委联系、委员分工包片”督责督廉制度和常态化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5人,约谈提醒43人,函询16人,诫勉谈话8人。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数继续位居全市第一位。三是区间量化促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申报+区间分值”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关键内容,采取压缩整体指标数量,将业务工作分为组织保障、作风建设、案件检查、信息调研四大板块,更加贴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同时,区分乡镇与县级单位职能职责,分别制定考核细则,使考核因权制利、各有侧重,不搞“一刀切”。综合评定以“单位申报+组织区间打分”相结合,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和效果,结果运用坚持奖惩逗硬、评优评先“双挂钩”。
 (二)围绕重点领域,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一是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今年,我县对中、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广泛开展监督检查,尤其对“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等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和村级组织“六项整治”工作,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印发内部通报2期,公开曝光18件24人。对已发现的37条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调查处理。突出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强农惠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3个县级部门和1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坚决执行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监督在先”的“四在先”方针,亮明“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明确“五个责任主体”。在换届前县纪委书记与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个别谈心谈话,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换届期间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立足江安县作为“全省换届风气重点监测县”工作要求,先后出台《江安县换届工作“八个不准”规定》《村党组织换届纪律十条禁令》《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图》等纪律规定。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对全县18个乡镇进行6轮108次巡回督查;在乡镇设立换届风气监测站18个,在村、社区、基层站所等单位设立风气监测点354个,实现“上下结合、无缝对接”的零距离监督;建立信访举报快查快办机制,依托12380举报电话,对线索清楚、指向明确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在党政网、江安电视台、《新江安》报、橙乡网、露天LED等媒体平台,滚动播放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行为。三是坚决督促权力公开。按照《江安县县本级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江安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江安县县本级保留的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出台《江安县惠农资金“一键清”系统管理办法》,对惠农资金“一键清”信息系统的深入推广、涉农资金按时上网公开等情况进行长效监督,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监督,促进廉政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置行政权力运行监察点259666个,设置风险点60085个。
 (三)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提振党风政风
 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巩固正风肃纪“9+6”专项治理,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派出8个督查组,对18个乡镇和54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81个,建立台账限期予以整改。随机抽选4个乡镇和4个县级部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小金库”、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治理,发现各类问题23个,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并印发通报。积极在全县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全县460名科级领导干部、1985名机关干部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2名县级部门中层干部如实报告了收受购物卡的情况。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开展监督抽查,确保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件,公开曝光2件,对1名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2016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2370万元,同比下降12.7%。“三公经费”、共支出16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84万元,同比下降21.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2万元,同比下降22.58%;未发生公务出国费用。二是作风巡察贴身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定专结合、边巡边改、务求实效”和“巡察时间、巡察人员和巡察方式”三个不确定的原则,采用“一事项一组建一巡察”的形式,开展作风巡察。今年,完成对2个乡镇开展定向巡察,对2012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和农村幸福院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对18个乡镇严肃换届风气情况开展指定巡察,收集各类问题线索95条,全部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分类处置,有效规范干部行为、形成震慑。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转立案5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三是创新载体转变作风。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严党风、正家风、树民风”为主题的“三风”建设活动,通过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等多种载体,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家庭及典型事迹、党支部及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三风”建设中的具体行动以及发生的变化,营造良好氛围。采取“企业+社会+组织”三评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权限的县级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量化评议,倒逼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在县级部门中开展“百名中层干部三晒三议”活动,组织单位全体职工、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对被评议对象民主评议,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百姓进机关“主题开放日”活动、教育服务专项行动等20项专项治理活动,助推江安全域大开放、业态大提升、经济大发展。
 (四)注重源头治理,全面抓牢预防腐败
 一是宣教并举筑牢防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把“三条例两准则”等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两项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廉、知廉、行廉,努力争当“遵党章、讲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上专门设置廉政教育课堂,累计授课1400余人次。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全县各级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深入扎实开展“会前讲法学纪”和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心组学习及各类培训会上播放《镜鉴》《警钟》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分类组织各类培训班500余名干部到各类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开拓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在县门户网站上开通“正风肃纪进行时”专栏等,今年已累计发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传栏目10期,持续曝光中央、省、市及我县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二是加快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江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以“找准制约瓶颈、补齐制度短板、强化贯彻落实”的思路,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级单位开展4轮督查,检视已有制度和机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相关牵头单位召开3次工作联席协调会议,研究和讨论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补齐完善5项重要制度的备忘录,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完善惩防体系各项制度11项,制发工作建议27条,要求废止不符合实际的制度2项,及时启动责任提醒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和乡镇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改进纪律审查体制,切实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三是夯实预防腐败根基。继续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确定财政系统作为开展推动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重点单位,并完善实施方案,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教育。继续深化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推进中介服务监督管理”“源头治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相继出台一批实施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各项工作。
 (五)从严落实“三转”,深化纪律体制改革
 一是优化结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人手。制定《江安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江安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干部备用人选储备、建议人选提名、考察的原则、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明确,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和考察有章可循。已完成县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纪委委员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县纪委领导班子;完成了乡镇纪委换届,18个乡镇均设置专职纪委书记。通过遴选和“上挂”锻炼的方式充实了4名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察局。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5期,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在纪检系统中提拔干部11人,同级重用3人。二是优化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和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风险防控工作部署,梳理权力清单,编制“岗位工作流程图”,对照廉政风险点,提出有效防控措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廉勤日志”等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动态预警,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内部管控。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优化方式,提升惩贪治腐能力。全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研发纪律审查“四化联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纪律审查明确职责流程化、延伸拓展全域化、结果运用最大化、协作联动一体化,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协作效果。探索推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纪律审查分片协作,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责任分片落实,办案资源统一运用的“区域协作联动”办案机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5件,初核问题线索139件,立案106件,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
 二、2016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打造“长江上游节点城市、建设绿色江安”,到2019年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认知和实践,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持续深入作风建设,坚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继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层分类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组织协调办案的能力。
 (五)积极构建大宣教格局,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学习,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洁氛围。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防“灯下黑”,全力塑造江安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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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安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县监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履责监督,牢牢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分解落实明责任。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匡定目标。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为7个大项,48个小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出台《江安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有效构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上下统一规范、层层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强化督查压责任。制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导向,实行差异化考核,有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行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以及“县纪委常委联系、委员分工包片”督责督廉制度和常态化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5人,约谈提醒43人,函询16人,诫勉谈话8人。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数继续位居全市第一位。三是区间量化促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申报+区间分值”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突出工作关键内容,采取压缩整体指标数量,将业务工作分为组织保障、作风建设、案件检查、信息调研四大板块,更加贴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同时,区分乡镇与县级单位职能职责,分别制定考核细则,使考核因权制利、各有侧重,不搞“一刀切”。综合评定以“单位申报+组织区间打分”相结合,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和效果,结果运用坚持奖惩逗硬、评优评先“双挂钩”。
 (二)围绕重点领域,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一是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今年,我县对中、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广泛开展监督检查,尤其对“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等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和村级组织“六项整治”工作,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印发内部通报2期,公开曝光18件24人。对已发现的37条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调查处理。突出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强农惠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3个县级部门和1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坚决执行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监督在先”的“四在先”方针,亮明“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明确“五个责任主体”。在换届前县纪委书记与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个别谈心谈话,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加强换届期间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立足江安县作为“全省换届风气重点监测县”工作要求,先后出台《江安县换届工作“八个不准”规定》《村党组织换届纪律十条禁令》《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图》等纪律规定。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对全县18个乡镇进行6轮108次巡回督查;在乡镇设立换届风气监测站18个,在村、社区、基层站所等单位设立风气监测点354个,实现“上下结合、无缝对接”的零距离监督;建立信访举报快查快办机制,依托12380举报电话,对线索清楚、指向明确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在党政网、江安电视台、《新江安》报、橙乡网、露天LED等媒体平台,滚动播放严肃换届纪律相关要求。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行为。三是坚决督促权力公开。按照《江安县县本级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江安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江安县县本级保留的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范性文件目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出台《江安县惠农资金“一键清”系统管理办法》,对惠农资金“一键清”信息系统的深入推广、涉农资金按时上网公开等情况进行长效监督,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监督,促进廉政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置行政权力运行监察点259666个,设置风险点60085个。
 (三)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提振党风政风
 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巩固正风肃纪“9+6”专项治理,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派出8个督查组,对18个乡镇和54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81个,建立台账限期予以整改。随机抽选4个乡镇和4个县级部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小金库”、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治理,发现各类问题23个,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并印发通报。积极在全县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全县460名科级领导干部、1985名机关干部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2名县级部门中层干部如实报告了收受购物卡的情况。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开展监督抽查,确保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件,公开曝光2件,对1名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2016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2370万元,同比下降12.7%。“三公经费”、共支出16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84万元,同比下降21.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2万元,同比下降22.58%;未发生公务出国费用。二是作风巡察贴身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定专结合、边巡边改、务求实效”和“巡察时间、巡察人员和巡察方式”三个不确定的原则,采用“一事项一组建一巡察”的形式,开展作风巡察。今年,完成对2个乡镇开展定向巡察,对2012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和农村幸福院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对18个乡镇严肃换届风气情况开展指定巡察,收集各类问题线索95条,全部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分类处置,有效规范干部行为、形成震慑。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转立案5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三是创新载体转变作风。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严党风、正家风、树民风”为主题的“三风”建设活动,通过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等多种载体,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家庭及典型事迹、党支部及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三风”建设中的具体行动以及发生的变化,营造良好氛围。采取“企业+社会+组织”三评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权限的县级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量化评议,倒逼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在县级部门中开展“百名中层干部三晒三议”活动,组织单位全体职工、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对被评议对象民主评议,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百姓进机关“主题开放日”活动、教育服务专项行动等20项专项治理活动,助推江安全域大开放、业态大提升、经济大发展。
 (四)注重源头治理,全面抓牢预防腐败
 一是宣教并举筑牢防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把“三条例两准则”等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两项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廉、知廉、行廉,努力争当“遵党章、讲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上专门设置廉政教育课堂,累计授课1400余人次。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全县各级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深入扎实开展“会前讲法学纪”和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心组学习及各类培训会上播放《镜鉴》《警钟》等系列警示教育片;分类组织各类培训班500余名干部到各类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开拓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在县门户网站上开通“正风肃纪进行时”专栏等,今年已累计发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传栏目10期,持续曝光中央、省、市及我县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二是加快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江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以“找准制约瓶颈、补齐制度短板、强化贯彻落实”的思路,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级单位开展4轮督查,检视已有制度和机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相关牵头单位召开3次工作联席协调会议,研究和讨论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补齐完善5项重要制度的备忘录,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完善惩防体系各项制度11项,制发工作建议27条,要求废止不符合实际的制度2项,及时启动责任提醒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和乡镇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改进纪律审查体制,切实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三是夯实预防腐败根基。继续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确定财政系统作为开展推动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重点单位,并完善实施方案,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教育。继续深化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推进中介服务监督管理”“源头治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相继出台一批实施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各项工作。
 (五)从严落实“三转”,深化纪律体制改革
 一是优化结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人手。制定《江安县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江安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干部备用人选储备、建议人选提名、考察的原则、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明确,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和考察有章可循。已完成县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纪委委员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县纪委领导班子;完成了乡镇纪委换届,18个乡镇均设置专职纪委书记。通过遴选和“上挂”锻炼的方式充实了4名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察局。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5期,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在纪检系统中提拔干部11人,同级重用3人。二是优化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和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风险防控工作部署,梳理权力清单,编制“岗位工作流程图”,对照廉政风险点,提出有效防控措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廉勤日志”等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动态预警,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内部管控。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优化方式,提升惩贪治腐能力。全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研发纪律审查“四化联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纪律审查明确职责流程化、延伸拓展全域化、结果运用最大化、协作联动一体化,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协作效果。探索推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纪律审查分片协作,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责任分片落实,办案资源统一运用的“区域协作联动”办案机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5件,初核问题线索139件,立案106件,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
 二、2016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为打造“长江上游节点城市、建设绿色江安”,到2019年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认知和实践,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持续深入作风建设,坚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四)继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分层分类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组织协调办案的能力。
 (五)积极构建大宣教格局,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学习,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大力营造崇廉尚洁氛围。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防“灯下黑”,全力塑造江安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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