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2.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的相关文件、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分别在江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专门工作人员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
4.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县政府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计划,推进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1.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等工作规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保质保量完成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供群众查阅。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都能通过网络进行计算机处理,既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1.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试运行、验收和空气质量以及水质监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环保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3.机构概况。重点公开了环保局的机构概况,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
(二)公开数量。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各类公开信息达512条。
(三)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我局办事指南和目录、相关工作总结、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建设项目审批、试运行、验收情况等。2016年,在江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472条(其中空气监测信息392条、水质监测信息19条、执法监管1条、项目环评35条、行政审批4条、监管核查11条等),在《新江安》上发布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40余条。
2.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政务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3.辅助性公开方式:(1)通过本县主流媒体公开有关信息;(2)通过本机关政务窗口,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务信息的途径和方式;(3)群众可直接到县环保局办公室及相关股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或者通过局办公室电话0831-2622797接受电话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1条,但不属于本单位行政权力范围,已告知其向相应单位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与收费情况
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没有收费项目,2016年度内没有收费性收入。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17年,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行政的突破口和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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