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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井镇

时间:2025-01-15 来源:

大井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江安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提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现特向社会公布江安县大井镇202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安县大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安县大井镇竹海南路1号;电话:0831—2700022。

一、总体情况

依托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将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2024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公开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大井镇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较好进展。2024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通过TRS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发布信息1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在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工作人员对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的范围、不予公开的情形,领悟透彻。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和备案制度,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 二是抓好运营政务公开网站,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做好网站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以来,我镇严格落实《条例》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我镇不存在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公开联系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三是提高公开负责同志的业务能力。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参与培训,切实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已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等;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大井镇将继续在县政府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

(一)加大重视程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查找当前不足。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握当下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三)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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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井镇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5 【字体: 小 中 大 】

大井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江安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提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现特向社会公布江安县大井镇202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安县大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安县大井镇竹海南路1号;电话:0831—2700022。

一、总体情况

依托县政府政务信息网,将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2024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公开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大井镇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较好进展。2024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通过TRS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发布信息1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在政府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入口,工作人员对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的范围、不予公开的情形,领悟透彻。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和备案制度,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无误后再发布。 二是抓好运营政务公开网站,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做好网站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以来,我镇严格落实《条例》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我镇不存在涉及安全、涉密等严重问题或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公开联系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三是提高公开负责同志的业务能力。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参与培训,切实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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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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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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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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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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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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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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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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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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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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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已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等;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大井镇将继续在县政府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

(一)加大重视程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查找当前不足。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握当下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三)优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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