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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镇

时间:2025-01-16 来源:

红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红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红桥镇小康街220号204室;电话:0831-27100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相关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等作出贡献。

(一)主动公开。我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4年,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按时进行政务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公开工作动态59条,乡镇文件19条,通知公告20条,预决算说明4条。按时公布机关简介、工作动态、政府文件、预算决算等信息,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全年未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按时发布信息。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促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权威。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据《条例》和江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对行政许可、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方式等内容并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就信息公开安全、舆情热点回应等议题开展专题研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邀请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公开质量。三是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文字表述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尚不够多样化,三是公开内容未充分考虑乡镇居民需求,农业技术指导信息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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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镇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6 【字体: 小 中 大 】

红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红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红桥镇小康街220号204室;电话:0831-27100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相关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等作出贡献。

(一)主动公开。我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24年,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按时进行政务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公开工作动态59条,乡镇文件19条,通知公告20条,预决算说明4条。按时公布机关简介、工作动态、政府文件、预算决算等信息,做好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全年未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按时发布信息。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促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权威。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据《条例》和江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对行政许可、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方式等内容并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就信息公开安全、舆情热点回应等议题开展专题研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邀请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定期开展自查,确保公开质量。三是组织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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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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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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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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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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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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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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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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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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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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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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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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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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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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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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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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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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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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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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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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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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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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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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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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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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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文字表述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尚不够多样化,三是公开内容未充分考虑乡镇居民需求,农业技术指导信息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宣传引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内容和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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