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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怡乐镇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6-02 来源:怡乐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江安委发〔2026〕4号)要求,结合怡乐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切实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怡乐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怡乐镇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汲取县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聚焦镇域重点行业领域,通过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结合怡乐镇产业特点(如农业、小型加工企业、农村道路等),重点整治以下领域:

(一)道路交通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农”、变型拖拉机、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并建立台账;

2.是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劝导,严查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行为,有劝导记录;

3.是否排查辖区公路桥梁、长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交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建设工程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农房建设、小型水利、市政等在建工程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2.是否整治辖区违法施工、无手续施工等问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3.是否防范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开展安全巡查检查。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村建、交管)、各村(社区)

(三)城镇燃气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餐饮门店、居民小区燃气使用隐患,督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

2.是否排查燃气管网占压、违规改造等隐患,建立台账并推动整改;

3.是否加强瓶装液化气监管,排查整治违规使用、非法充装“黑气瓶”问题。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村建)、博友天然气公司、各村(社区)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危化品经营、使用门店安全隐患,落实日常监管;

2.是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开展隐患排查;

3.是否曝光辖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矿山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配合县级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落实属地巡查责任;

2.是否严厉打击辖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上报违法线索;

3.是否落实极端天气矿山停产撤人相关提醒、巡查工作。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六)工贸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小微企业、加工作坊等工贸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隐患;

2.是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镇经济发展办(经发)、各村(社区)

(七)消防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

2.是否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整治,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易燃材料装修等问题;

3.是否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落实管控,配合县级部门整改。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八)有限空间作业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宣传贯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辖区宣传培训;

2.是否排查畜禽养殖场、食品加工等小微场所有限空间作业隐患,落实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九)森林防灭火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严格管控林区祭祀、农事、施工等野外用火,严查违规用火行为;

2.是否排查林区重点目标、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3.是否组建扑火队伍,开展训练演练,配齐扑火物资装备;

4.是否落实林区防火巡查、值班值守制度。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镇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危化和烟花爆竹、矿山安全、工贸安全、消防、有限空间、森林防灭火等领域;对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重大隐患报县安办挂牌督办。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镇纪委联合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开展督查,对整治不力的村(社区)和单位通报问责。

(四)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农村道路管护、消防安全网格化等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整治成效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每季度末15日前将整治进展、典型案例报送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联系人:刘中,电话:0831-26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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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怡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字体: 小 中 大 】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江安委发〔2026〕4号)要求,结合怡乐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切实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怡乐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怡乐镇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汲取县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聚焦镇域重点行业领域,通过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结合怡乐镇产业特点(如农业、小型加工企业、农村道路等),重点整治以下领域:

(一)道路交通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农”、变型拖拉机、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并建立台账;

2.是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劝导,严查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行为,有劝导记录;

3.是否排查辖区公路桥梁、长下坡、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交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建设工程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农房建设、小型水利、市政等在建工程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2.是否整治辖区违法施工、无手续施工等问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3.是否防范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开展安全巡查检查。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村建、交管)、各村(社区)

(三)城镇燃气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餐饮门店、居民小区燃气使用隐患,督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

2.是否排查燃气管网占压、违规改造等隐患,建立台账并推动整改;

3.是否加强瓶装液化气监管,排查整治违规使用、非法充装“黑气瓶”问题。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村建)、博友天然气公司、各村(社区)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危化品经营、使用门店安全隐患,落实日常监管;

2.是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开展隐患排查;

3.是否曝光辖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引导。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派出所、各村(社区)

(五)矿山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配合县级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落实属地巡查责任;

2.是否严厉打击辖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上报违法线索;

3.是否落实极端天气矿山停产撤人相关提醒、巡查工作。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六)工贸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小微企业、加工作坊等工贸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隐患;

2.是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镇经济发展办(经发)、各村(社区)

(七)消防安全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排查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

2.是否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整治,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易燃材料装修等问题;

3.是否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落实管控,配合县级部门整改。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八)有限空间作业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宣传贯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辖区宣传培训;

2.是否排查畜禽养殖场、食品加工等小微场所有限空间作业隐患,落实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应急)、各村(社区)

(九)森林防灭火领域

重点任务:

1.是否严格管控林区祭祀、农事、施工等野外用火,严查违规用火行为;

2.是否排查林区重点目标、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3.是否组建扑火队伍,开展训练演练,配齐扑火物资装备;

4.是否落实林区防火巡查、值班值守制度。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镇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危化和烟花爆竹、矿山安全、工贸安全、消防、有限空间、森林防灭火等领域;对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重大隐患报县安办挂牌督办。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镇纪委联合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开展督查,对整治不力的村(社区)和单位通报问责。

(四)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农村道路管护、消防安全网格化等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整治成效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每季度末15日前将整治进展、典型案例报送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联系人:刘中,电话:0831-26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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