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江安县财政局局长 李厚云
尊敬的赵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江安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江安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全省2018年财政决算汇编工作已全面完成,省财政与县财政年终结算事项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全县及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财政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87600万元,调整预算94800万元。
经决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增长21.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2626万元,增长19.36%;非税收入完成35972万元,增长25.8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1882万元,增长21%。全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6.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17410万元(其中:上级预告专款及专项转移支付69640万元),因上级财政增加我县转移支付补助和各项专款、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项目并入当年预算等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251718万元。
经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3009万元,增长13.37%。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0000万元,调整预算8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9998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调整预算支出 105638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90万元。
经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036万元,增长70.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7013万元,增长47.5%。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1669万元(其中: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收入1072万元,收入总计2741万元。本年总收入减去本年支出233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终结余40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600万元。经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218万元,收入总计3725万元。本年总收入减去本年支出3185万元,调出资金2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0705万元,决算收入完成12392万元,比上年增长20.4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7964万元,决算支出10064万元。本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6728万元,减去当年支出10064万元,年终结余19056万元。
(二) 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81600万元,调整预算88800万元。
经决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4%,增长24.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5929万元,增长23.22%,非税收入完成35581万元,增长26.4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99573万元,执行过程中因上级财政增加我县转移支付补助和各项专款、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项目结余并入当年预算等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221574万元。
经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2865万元,增长14.19%。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036万元,增长70.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8851万元,增长54.68%。
以上2018年全县及县本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草案在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县审计部门审计。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监督法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情况
(一)遵守预算法律、法规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狠抓财政收入、有序推进财政改革、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民生项目。二是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7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18个乡镇按规定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正视问题、不敷衍,严把办理质量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结满意度。四是积极开展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开展县本级绩效评价项目24个,涉及金额1.89亿元。
(二)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598万元,加上上级各项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29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7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602万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130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1万元、调入资金2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3520万元。
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2630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13万元(其中:专项上解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604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8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9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600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本年收入8503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9313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070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08万元。
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10万元,加上上级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297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912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8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85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64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1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2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50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943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751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886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269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64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15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3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7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6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6432万元。
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2328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1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83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30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9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600万元。
4.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本年收入8503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9313万元。总收入减去本年支出9885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1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9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08万元。
5.省、市对县的结算及变化情况
本次报告的决算结果与向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情况相比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是厉行法治,增收节支。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税源管控,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努力构建民生财政。2018年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5393万元,行政成本类支出比上年下降14.28%。二是切实加强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8397万元,按政策统筹用于同类项目的支出或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中的规模和占比。经决算,全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706万元,比2017年决算压缩12.56%。四是落实民生财政政策,加强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全年共落实“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资金6.7亿元,圆满完成年初计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板块分类支出中,行政成本类支出结构占比12.31%;民生类支出结构占比73.61%,高于全市民生支出平均水平。
(四)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其中: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分别增长6.15%、8.42%,6.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0.11%。
(五)预备费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使用情况
年初预备费3000万元重点安排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前述重点支出安排金额占预备费总额的95.83%。其中:教育支出1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4万元,重点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其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560万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254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情况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59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099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超收收入1099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七)财政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经“一上一下”和“二上二下”程序相结合,编制完成县级预算部门、乡镇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7770万元,未包括上级预告专款及专项转移支付(上级专款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实际资金下达文件追加部门预算)。为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透明度,县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文本全部提交县人代会审查。同时,在县人代会结束后,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批复县级部门预算。(八)县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按《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江府发〔2018〕1号),从2018年起,县对乡镇实行“分级负担、核定收支、超收全留、短收不补、自求平衡、一定三年”的财政管理体制。全县18个乡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88万元,比上年增长-5.77%。县对乡镇的补助收入23056万元,增长12.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144万元,增长7.4%,保障了乡镇、村(社区)正常运转,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需求。(九)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及其使用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981万元(省、市专款),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万元,已在2018年安排到项目单位。(十)全县政府债务基本情况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4604万元,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070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7622万元,再融资债券1308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190万元,自身财力偿还3656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14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192万元,专项债务121268万元)。省财政核定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60234万元。年末实际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核定限额。(十一)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江安以及年度财政审计指出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包括: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较重;财政资金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等等。同时,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预工委也对财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积极采纳工作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扣县委发展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二是严格支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从严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严格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及时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筹财力落实化债措施,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实现政府债务由稳控到稳降。五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底线,建立健全国库资金调度保障机制,加强财政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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