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围绕“5335”发展战略,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2、负责落实全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生产扶持、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等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发放,开展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进家庭活动。
(二)主要工作
1、推进“开放量服”工作
把“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加强制度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实践成果总结和转化,打造“量服”品牌,全县培育1—2个“两个体系”建设暨“量服”工作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社区),为已入库的20579名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2、实施县委县政府七项民生工程及配合县民政局实施2件民生实事项目
①实现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积极筹资,培训城乡残疾人410名,帮助1500名城乡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②计划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项目。帮助15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③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为856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各类辅助器具。
④为917名残疾人扶贫对象提供生活费补贴。
⑤实施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少年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康复救助项目。为 8名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助听器适配和聋儿语训;为64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具。
⑥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有合理需求的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行了全覆盖。
⑦落实学前到高中教育的残疾学生补贴政策、残疾人大学新生补贴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新生补贴政策。
两件民生大事:向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
3、推进“两项制度”建设
推动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
4、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和服务能力建设
抓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和服务型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全县基层组织专项改革试点;县残联对村(社区)残协委员开展量服业务知识和其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深入开展助残志愿活动,大力培育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加强三代证办理,应办尽办,杜绝人情证、关系证。
5、规范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依法依规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力度,全面扩大征收面;全县地税代征残保金实现“一票制”征收;全县2021年残保金征收额达450万元。
6、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加大残疾人事业和扶残、助残宣传力度,报道“全国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典型,以“民生工程”和量服工作为主要内容,深度挖掘题材,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活动。
7、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和残疾人家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了解残疾人渴望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加强涉残信息(重点是互联网上)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采取应急应对措施;继续开展好“温暖万家行”慰问活动,慰问300户贫困残疾人。
8、广泛争取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
全力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关于福彩公益金、体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按比例投入残疾人事业的规定。争取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支持,积极募集社会慈善资金,认真做好捐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安县残联属一级预算单位,属于参公管理群团组织。
江安县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安县残联2021年收入预算618.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2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安县残联2021年支出预算6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9万元,占13.28%;项目支出536.2万元,占85.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安县残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8.2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605.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万元、住房保障支8.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安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56万元,占97.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8.99万元,占1.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7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2021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21年预算数为31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7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减)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残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残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安县残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35万元,减2.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江安县残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江安县残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江安县残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
指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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