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订全县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负责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产籍资料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修缮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保值增值;指导单位自管房产、城镇私有房屋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审核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指导和监督其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部门(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房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37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房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3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02万元,占总支出的62.77%;项目支出140万元,占37.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房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0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房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6.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进人员2人工资低于2018年退休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房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14.55万元和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37.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工作、住房保障工作、物业管理工作、白蚁防治等工作。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16.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房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2019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房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房管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房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6.0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0.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房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县房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房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现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02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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