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1、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供服务。2、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检验保障。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测试建筑材料检验。4、构配件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鉴定和处理质量安全投诉。(二)主要工作情况我站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提出的中心任务,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指示和要求,强化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起重设备使用登记、扬尘治理、工地消防安全和施工噪音防治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通过采取监督员负责制、季度检查、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职到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遏制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20年我站将开展以下工作1、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2、完成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综合大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质安稳患,约谈工地不在岗履职的项目经理、总监。3、开展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使用非阻燃彩钢板临时建筑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全部拆除。4、开展汛期安全大生产检查,发出检查通知单,提出限期整改意见。5、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全县城区在建项目对施工围挡、冲洗设备、抑尘喷淋设施、裸土覆盖等进行了完善,城区内所有工地安装了扬尘噪音监测设备。做到了重点检查点位,措施和宣传,处罚力度极大加强。6、加强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安装备案、使用备案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在建工地起重设备(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检查。对抽查发现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所检测的塔式起重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出检测合格报告的进行约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按规范要求检测人员应履职到位,杜绝虚假报告。7、受理质量投诉 ,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处理。8、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存在的假数据、假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了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处理。9、凡新开工工地,必须实行工程项目廉政建设交底制度,监督员签署工程项目监督廉政承诺书,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在履职工作中没有缺位、越位、错位现象发生。10、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监督任务:一是村级阵地建设监督任务;二是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农房等技术指导任务;三是对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园区项目积极主动服务。四是其他工作。11、新开工项目组织复查组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勘验,满足要求后方可办理受监手续并开工作业。这项工作加强了对项目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自开展以来工地乱象和安全隐患较往年有所改观。1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逐级开展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更利于监管部门对各在建工程安全形势的把控。13、开展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纠”系列活动,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以照片形式整理成资料,每周报送我站归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夯实安全基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收入预算15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支出预算1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9万元,占89.75%;项目支出16万元,占10.25%。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0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6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上的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3万元,占76.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6万元,占13.49%;项目支出16万元,占1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万13.7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88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2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6.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7万元、津贴补贴1.09万元、奖金4.1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7.29万元、绩效工资3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7、奖励金0.11万元、医疗费补助0.19万元、住房公积金16.15万元。
公用经费1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0万元、印刷费0.72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会议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3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其他费用1.45万元。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无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无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属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0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0.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江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7. 城乡 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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