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负责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负责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县级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督查、考评、结果运用等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统筹、组织开展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活动。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的交办、督查、考评工作。
负责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分解、下达和督查、考评工作。在县委纠正“四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纠正“四风”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
(二)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逗硬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激励与惩罚并重,奖勤罚懒,促进部门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部门协作能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督帮一体,促进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基层减负”要求,紧盯重点难点、创新督查方式、提升督查实效,不断推动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落到实处。三是为基层减负,进一步深化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明政治、清新政风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概况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只有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收支总预算232.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公积金、公用支出等收支预算相应增加;新增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预算;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工资晋级晋档。
(一)收入预算情况。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232.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1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23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0万元,占77.08%;项目支出53.2万元,占22.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1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公积金、公用支出等收支预算相应增加;新增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预算;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工资晋级晋档。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1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7万,卫生健康支出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12万元,主要原因是1、年末人员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公积金、公用支出等收支预算相应增加;2、新增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44万元,占79.47%;卫生健康支出6.26万元,占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7万元,占11.36%、住房保障支出15.03万元,占6.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负责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县级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执行监控、督查、考评、结果运用等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全县纠正“四风”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4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活动支出,督委会用于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效能办、“纠四风”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17.5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8.7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15.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8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督察督办检查接待费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加33%,主要原因是增加督委会工作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减少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办公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江安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出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出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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