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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07 来源:县征拆中心

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职能简介。我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县城规划区和阳春工业园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征收房屋的所有权给予补偿,依照《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用房、停产停业等损失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等。

(二)机构人员情况。2021年10月,根据江机编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和原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整合,设立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由原两个部门划转及抽调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组成,现有在职职工共39人,其中9人为原两个部门划转,抽调其他单位职工为23人(包括3名领导),原两个部门自行临聘人员共7人。2022年1月,经报县上同意,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我单位未做2022年预算,单位经费由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江安县住房城乡和城镇管理局划转。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3.38万元,因我单位是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3.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8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3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8万元,因我单位是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占10.6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占3.7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22.74万元,占85.6%;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城乡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绩效。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99万元,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万元。

(二)因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暂无安排。主要原因是...(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在工作中确需征地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基金项目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是属于县政府办公室挂靠单位,没有在职人员,现有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无公车,租用县国资公司两层楼作办公室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情况一:有100万元以上项目,且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上会并批复的,按此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未申报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2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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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县征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7 【字体: 小 中 大 】

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职能简介。我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县城规划区和阳春工业园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征收房屋的所有权给予补偿,依照《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用房、停产停业等损失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等。

(二)机构人员情况。2021年10月,根据江机编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和原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整合,设立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由原两个部门划转及抽调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组成,现有在职职工共39人,其中9人为原两个部门划转,抽调其他单位职工为23人(包括3名领导),原两个部门自行临聘人员共7人。2022年1月,经报县上同意,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我单位未做2022年预算,单位经费由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江安县住房城乡和城镇管理局划转。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3.38万元,因我单位是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3.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8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3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3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8万元,因我单位是2022年新成立单位,无往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万元,占10.6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5.4万元,占3.7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22.74万元,占85.6%;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城乡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绩效。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99万元,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万元。

(二)因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暂无安排。主要原因是...(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在工作中确需征地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基金项目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是属于县政府办公室挂靠单位,没有在职人员,现有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无公车,租用县国资公司两层楼作办公室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情况一:有100万元以上项目,且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上会并批复的,按此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未申报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2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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