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留耕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留耕镇政府职能简介。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留耕镇政府基本职能包括:(一)保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区域经济调节,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经济建设项目; (三)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以及创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 (四)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五)控制人口过速增长,使之保持在适度状态; (六)加强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筹集、管理和发放社会保障资金; (八)落实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林水板块服务工作,彻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进程等。
(二)留耕镇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留耕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乡村振兴为统揽,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农村各项制度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和政府效能建设等工作,努力为建成“小微企业兴镇、特色农业强镇、文化教育名镇、党建示范靓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奋斗目标是: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以上。
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定不移抓工业强基础。(1)力争增减挂钩土地超过500亩,为工业用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2)力争招引工业企业2家以上。实施企业集聚工程,将全镇分散的工业企业统一入驻园区集聚发展。(3)培育规上企业2家以上。(4)加快推进在建重点项目,确保江源酒业2022年实现开工建设,聚鑫石材厂建成投产,为留耕实现更多的税收,更多的就业机会。(5)加快推进留耕场镇新区房地产开发,2022年实现主体完工。(6)加快留耕绕城路前期工作,力争实现开工建设。(7)完成干部职工周转房开工建设。
2、坚定不移抓农业固根本。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着力在特色农业,错位农业、优势农业上形成拳头产品、品牌效应,示范效果。(1)着力形成一批特色农业基地。以人民村、方石村为重点打造水产特色示范片,以杨庙村、中心村为核心打造柑橘特色示范片,以重兴村为纽带打造特色桃园示范片。(2)着力建成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完成投资100万元的重兴村露营基地、电商交易平台等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着力向上争取更多资金打造集休闲、农事体验、周末游为一体的特色桃源基地。(3)着力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成新场村碾子湾组800米原古木咀至曾家湾自建路硬化和大桥村自建路硬化,完成杨庙村、中心村鹅公溪桥链接道路硬化,竭尽全力争取革命老区路指标对部分村毛坯路进行覆盖。(4)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成中心村污水处理站,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3、坚定不移抓民生惠民利。(1)倾力支持留耕教育品牌发展。搭建平台,探索成立教育发展促进会,联系省内外知名学校对口帮扶留耕中小学,着力让留耕教育继续走在全县前列,支持学校建设毒品预防教育大数据平台,推进平安校园建设。(2)推动留耕中心卫生院配齐配强医疗设施设备,拓宽卫生健康服务领域。(3)实施“畅通”工程,启动场镇停车场项目建设,力争停车难现象得到有效缓解。(4)实施场镇“亮化”工程,实现墙垣到场镇路灯全面安装。(5)始终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三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等各项制度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执法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坚决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屏障。坚决打击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7)扎实做好民政救助、残障帮扶、防邪、防诈、禁毒、武装、防灾救灾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稳定社会环境支撑 。
4、坚定不移抓法治促和谐。(1)全面开展普法活动和依法治理镇村工作,强化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2)深化网格化管理,强化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5、坚定不移抓作风提效能。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始终确保政治清明、政风清新、政府清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留耕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留耕镇人民政府内设“八办四中心”,其中: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信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编办核定编制数56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26个。2022年初在编在岗人员52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人员2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留耕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2687885.22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52738.22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2687885.22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7885.2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2687885.22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833.22元,占88.20%;项目支出1497052.00元,占11.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87885.22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2738.22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7885.22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6979.77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566.65元、卫生健康支出500663.96元、城乡社区支出350000元、农林水支出6471071.44元、住房保障支出704603.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87885.2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52738.2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组干部2022年绩效)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6979.77元,占26.06%;国防支出30000.00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566.65元,占10.44%;、卫生健康支出500663.96元,占3.95%;城乡社区支出350000元,占2.76%;农林水支出6471071.44元,占51.00%;、住房保障支出704603.40元,占5.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 (项):2022年预算数为703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2915346.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差旅等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3038.83元,主要用于:便民大厅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3294.00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2829.00元,主要用于:社服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363.84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9116.81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61.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6890.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893.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8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及处理等费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0215.44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津贴。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防旱抗汛、秸秆禁烧等农业农村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公用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838600.00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公维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2256.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河长制等项目经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04603.4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90833.22元,其中:
人员经费7937174.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53658.5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3.64%。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接数和降低接待标准,减少财政开支压力。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公务活动的生活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安全、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农业农村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留耕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53658.58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16665.42元,下降23.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留耕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留耕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留耕镇人民政府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协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它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部门收支总表
表8.部门收入总表
表9. 部门支出总表
表10.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表1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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