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留耕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留耕镇政府职能简介。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留耕镇政府基本职能包括:(一)保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区域经济调节,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经济建设项目; (三)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以及创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 (四)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五)控制人口过速增长,使之保持在适度状态; (六)加强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筹集、管理和发放社会保障资金; (八)落实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林水板块服务工作,彻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进程等。
(二)留耕镇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全县建设“两核一带”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当县域经济率先发展排头兵的起步之年。政府工作将秉持少说空话、多干实事的务实作风,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一步一个脚印书写留耕追赶跨越的美好画卷。我们的发展目标是:力争2024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3%以上,预计达到7.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1.8亿元;工业投资预计达到0.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预计达到2.5万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在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等底线工作的前提下,举全镇之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启动留耕镇绕城路建设,配合县上实施迎古路建设,打通留耕镇交通堵点。
二是启动留耕镇饮水保障工程,推动县级部门加快任家坝水库补水,缓解留耕镇群众饮水难现状。
三是在新场村建成留耕镇群众文化公园,丰富文化活动场景,满足群众休闲文化需求。
四是在新场村建成留耕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搭建留耕镇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彻底解决长期以来的以街为市、占道经营问题,繁荣场镇经济。
五是启动留耕镇卫生院前填方工程,拓展场镇发展空间,拉大场镇发展骨架。
六是专班化推进留耕白酒产业园建设,扶持江源酒业加快完成扩能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宾竹酱酒业加快启动二期项目,壮大全镇白酒产能。引进白酒销售企业,延伸白酒产业链条。
七是加快壮大小微园区规模,修建完成第二期、第三期标准化厂房并招商运行,规范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培育更多税源。
八是实施洗布河流域治理,启动沿洗布河两岸廊道景观设计,修建人工湿地,有效改善水质,打造留耕镇滨河公园。
九是引进业主对流出耕实施综合利用,推进粮经复合产业发展。沿迎古路、绕城路规划布局高品质农业产业,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全镇农业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留耕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留耕镇人民政府内设“八办两中心”,其中: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信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核定编制数56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事业编制26个。2024年初在编在岗人员54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人员2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留耕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495.4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49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45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49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11万元,占96.23%;项目支出56.34万元,占3.77%,其中: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00万元;2、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0万元;3、小学教育1.50万元;4、政府采购支出4.00万元;5、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万元;8、兵役征集2.00万元;9、政协会议1.50万元;10、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0万元;11、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00万元;12、其他档案事务支出1.00万元;13、消防应急救援1.00万元;14、初中教育1.00万元;1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万元;1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17、信访事务5.84万元;18、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19、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50万元;20、普法宣传3.00万元;21、事业运行(便民大厅运行与维护)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5.4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45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149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28万元、国防支出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0万元、教育支出2.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农林水支出61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5.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目标考核基础绩效、社保缴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28万元,占27.90%、国防支出2.00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4.00万元,占0.27%、教育支出2.50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37万元,占22.49%、卫生健康支出34.72万元,占2.32%、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占0.40%、农林水支出613.52万元,占41.03%、住房保障支出77.05万元,占5.1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7.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外出考察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协会议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38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差旅等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大厅运行和维护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办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组织工作公用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公用经费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经费。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慰问等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慰问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48万元,主要用于:社服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基础绩效奖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80.5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福利费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福利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办公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及处理等费用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50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防旱抗汛、秸秆禁烧等农业农村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
3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公用经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02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公维经费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7.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公务活动的生活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8.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财政开支压力。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安全、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和农业农村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留耕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留耕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7.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16万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留耕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空调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留耕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留耕镇人民政府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协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反映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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