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江安县精准发力,三举措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效。2026年1-5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7宗,预算金额2235.19万元,成交金额2030.73万元,节约资金204.46万元,节资率9.14%。
一、破除交易堡垒。一是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采购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二是落实市场准入规定。印发《政府采购各方交易主体负面清单》,明确86条采购人负面清单。要求采购人不得以地域、规模、经营范围等条件设置门槛和限制或进行指定性、倾向性采购,明确禁设条款,降低准入门槛,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增强了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严格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组织采购人代表、集采机构,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采购文件会审,确保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歧视性条款。2026年,开展采购文件会审17次,反馈意见10余条,有效排查潜在风险。
二、简化交易流程。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对交易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优化工作流程3个、精简工作环节4个,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为企业降本减负。二是精简交易材料。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全面梳理、精简、合并、优化交易各个流程所需资料,精简各类进场交易申办资料共5项。三是用好交易平台。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将项目受理、公告发布、开标、电子评标等全过程“织”于一张网,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降低交易风险。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实行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公告、采购结果等全部公开,做到公开平台统一、信息全面、监督有效,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二是做好现场管理。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要求评审专家独立评审,减少专家间相互干扰,确保评审结果客观真实。严格执行“一标一评价”工作机制,严肃评审专家评价管理,对专家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三是积极处理质疑投诉。畅通询问质疑投诉渠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与质疑供应商进行沟通交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规范答复,限时办结。2026年,及时回复处理质疑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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