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 印发日期 |
执法程序 |
执法编号 |
|
宜宾昊鑫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
|
依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2000元 |
2026.5.28 |
一般程序 |
江卫水罚﹝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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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 印发日期 |
执法程序 |
执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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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昊鑫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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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
|
依据《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四川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2000元 |
2026.5.28 |
一般程序 |
江卫水罚﹝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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