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营造“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交易服务环境,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举措强化现场管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 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7个,采购预算3763.21万元,成交金额3051.23万元,节约资金711.98 万元,节资率18.92 %。
一、严格行政监督部门管理。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召集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有县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遵守交易现场工作纪律推进会,要求县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严格遵守市、县交易现场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现场管理制度、参与各方现场守则等制度,要求各方交易主体严格遵守。2025年,我县项目业主、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遵守进场交易规则制度并履行相关职责,未出现无理取闹且影响现场秩序、迟到早退、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相关职能职责、不服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的现象。
二、严格交易现场管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前预约交易场地,如实填写项目信息、使用时间、预约开标室、评标室数量等。交易中心负责登记、安排、调整开标室与评标室。使用业主代表、监督人员、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色马甲,强化人员管理。在开标室、评标室新增四道门禁系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开、评标室。对每个进场项目建立现场管理台账,如实记录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现场行为。2025年,建立项目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台账》150个,现场纠正不当问题8余次。
三、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抽取专家的品目、数量、区域范围等,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在开标当日通过省财政厅设立的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要求专家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现场管理,确保评审活动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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